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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大连将使用新版营业执照

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使用新版营业执照。今后,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给各类市场主体的重要凭证,是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直接体现。商事制度改革以来,营业执照所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

据介绍,新版营业执照统一调整为横版,设有正本和副本。照面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相比旧版营业执照,新版营业执照最大的调整是对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实现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连接,并在营业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鼓励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市场主体情况,进一步扩大营业执照在社会管理领域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要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营业执照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