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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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第26号)和《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05]650号)规定,现将2009年下半年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大连市各区市县(不包括军队、武警、铁路系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初级会计电算化:8月28、29、30日 (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9月5日 09:00—10:30 (三)会计基础:9月5日 13:00—14:30 三、考试政策 (一)免试规定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学位)证书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07年7月10日—2009年7月10日)。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取得珠算五级以上证书(2009年7月10日前)或大连市会计电算化证书的,可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才能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合格成绩保留二年。 (三)报考后连续二次不参加考试的人员,取消其一年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资格。 (四)全部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2009年10月9日)后请登陆大连市财政局网站(www.czj.dl.gov.cn)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填写查分申请表,查分内容:由指定工作人员进行核分(小题分、大题分、总分)。成绩合格者按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所有报考人员因对报考条件理解有误或故意隐瞒报考条件的,其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四、考试内容、考试题型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 以财政部公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大连市财政局网站(www.czj.dl.gov.cn)下载。 (二)考试题型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多选、判断、概念、简答、论述; 2、会计基础:单选、多选、判断、概念、简答、计算分析; 3、初级会计电算化:①基础理论;②会计软件[用友财务软件U850版]操作测试:系统管理、总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三)考试方式: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为闭卷笔答;会计电算化为无纸化。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注册:网上注册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起至8月2日止考生登陆大连市财政局网站(www.czj.dl.gov.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 2、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09年8月3日起至8月7日止,报考人员须根据所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登陆大连市财政局网站,查看网上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8月17日起至8月27日止。 (二) 报名点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注册期间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到所在地报名点,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网上注册、采集考生照片。考生查看网上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ΟΟ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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